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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8000多元 法院为正义果断拘传

发布时间:2018-04-08 来源: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李某与某公司双倍工资的争议由召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经调查,某公司拖欠李某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清楚。经审判庭当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和解协议制成仲裁调解书:某公司于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8600元。


  但到支付期限后,某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李某索要无果,3月15日,向召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召陵区人民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依然不肯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也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后发现,该公司有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4月8日上午,执行干警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拘传至召陵区人民法院,此时高某才意识到拒绝执行的严重性,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8600元工资,案件圆满执结。